贷款对象 | 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 |
申请条件 | (1)经工信部或工信厅认定为“专精特新”的中小企业。重点支持产品符合《工业“四基”发展目录》所列重点领域、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,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,或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; (2)企业成立3年以上(以营业执照记载成立时间为准); (3)信誉良好,合法经营,当前无逾期,无历史恶意不良信用记录; (4)在银行信用评级BBB级(含)以上; (5)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%以上; (6)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; (7)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%。 |
额度限额 | 国家级“小巨人”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省级“专精特新”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|
期限 | 专精特新”信用贷若采用一般综合授信额度,授信期限为1年,授信项下单笔贷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,可随借随还;若采用专项额度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 |
还款方式 | 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,采用按月付息到期还本,可随时提前还款; 贷款期限超过一年,原则上应制定分期还款计划,至少每半年偿还一次贷款本金。 |
担保方式 | “专精特新”信用贷以信用方式发放。原则上应追加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,及上述人员配偶的连带责任保证。 |
利率 | 省级“专精特新”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LPR+65bp; 国家级“小巨人”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LPR+15bp。 |
贷款用途 | “专精特新”信用贷只能用于客户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,不得用于固定资产、股权等投资,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、经营的领域和用途,不得用于资助恐怖融资活动等犯罪活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