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供应链金融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,通过规范盘活中小微企业持有的核心企业应付账款和商业汇票,加速核心企业信用释放,更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。
按照《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》(鲁财金〔2022〕28号)、《青岛市2023年“稳中向好、进中提质”政策清单(第一批)》(青政发〔2023〕2号)等文件要求,2023年1月18日青岛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、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》(青财金〔2023〕3号),大力支持我市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。
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全省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全省1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、商业汇票签发量全省前10名和同比增速全省前1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产业链核心企业、供应链票据签发量年度前2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,以及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机构、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。
下一步,青岛市财政局坚持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,通过政策激励,调动核心企业、金融机构、供应链金融平台广泛参与,积极探索创新供应链金融的实现方式,助推我市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,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