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4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下午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》有关情况。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答记者问时称,国家助学贷款在很多方面与银行普通贷款是不一样的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:
首先,出发点不同。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,设立的本意不是为了盈利,而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,助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。
其次,贷款更便利。国家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,不需要抵押或担保。大学生可自主选择贷款地点,既可以选择在家门口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,也可以选择到学校报到的时候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。
第三,条件更优惠。贷款利率较低,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下浮30个基点。在校期间,学生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,学生本人不需偿还利息和本金。贷款期限较长,一般为学制加15年,最长可以达到22年。同时,设置毕业后还本宽期限,最长5年,期间只需偿还利息,不需偿还本金,减轻学生还款压力。
第四,还款可救助。贷款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时候,可按规定申请还款救助,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。
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进一步表示,这次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》再次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4000元,优惠力度更大。
数据显示,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开始实施,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000多亿元,共资助1500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为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10年以来,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保持稳定增长,年均增长12.7%。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378亿元,资助学生506万人次,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重要经济支持。
来源:中国经济网